【全球独家】风华高科被判赔偿投资者约7544万元 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
来源:证券日报网      时间:2022-11-10 15:49:02

本报记者 李昱丞

风华高科所涉一宗投资者诉讼迎来二审终审判决。

11月9日,风华高科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何宇等28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要求公司向26名投资者赔偿损失7543.59万元,驳回蒋晚秋、彭福香的诉讼请求以及何宇等26名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资料图】

风华高科表示,预计将按照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差额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转回已计提的部分预计负债,最终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旧账难还

投资者诉讼缠身

公告显示,此前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风华高科向何宇等26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等8855.55万元。风华高科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揭露日错误、未认定本案受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等因素影响错误等。

从二审判决结果来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风华高科主张应当扣除系统风险影响损失的上诉理由,并驳回了其余上诉请求。二审判决风华高科向何宇等26名投资者赔偿损失7543.59万元,较一审判决应赔偿损减少1311.96万元。

风华高科的这起诉讼和公司此前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有关。

2019年11月25日,风华高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

具体来看,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风华高科为了解决应收账款账目挂账问题、延长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间,以自有资金绕道外界受让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应收账款对应债权并未实质发生转让、其转让时已预计难以按时收回。这一行为导致风华高科2015年年度报告应收账款附注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2016年上半年、2016年分别各虚增利润6192.12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0.21%、33.05%。

在处罚结果落地之后,风华高科迎来了密集的投资者诉讼。相关公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18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一审判决327起,一审支持赔偿的325起,其余的已撤回起诉。在一审判决中,判令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2.38亿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4.44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40亿元。

“投资者诉讼缠身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合规管理和风控管理的缺失与不足,除了给公司造成法律风险与被索赔的风险之外,还会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项会影响公司业绩与可持续发展,还会在股价与公司市值方面给上市公司带来管理负溢价。

根据财报,2020年、2021年风华高科营业外支出中投资者诉讼支出分别达到2.29亿元、1084.39万元,其中2020年投资者诉讼支出达到了当年归母净利润的63.8%。

业绩不佳

第三季度大幅亏损

除了不停地为此前错误“买单”以外,今年风华高科的业绩也不尽如人意。

公开资料显示,风华高科从事电子元器件行业,是和国内被动电子元件行业龙头。

在行业去库存周期下,叠加新冠疫情反复、房地产持续低迷、结构性缺芯持续、地缘政治突发以及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等多重因素影响,风华高科年内面临量价齐跌情形。根据三季报,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9.19亿元,同比下滑26.20%;实现归母净利润3.13亿元,同比下滑64.43%。

其中,公司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5525.95万元,为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首次单季度亏损。

对于第三季度业绩不佳,公司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解释称,全球经济整体呈下行趋势,下游终端需求下滑导致电子元件需求量及价格持续下降,产品毛利率水平下降;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成本压力增加。

Wind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风华高科毛利率为10.18%,较第二季度减少12.13个百分点,较2021年第三季度大幅减少24.6个百分点。

翼虎投资电子分析师周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需求端看手机等下游行业不景气,动力不足,而在供给端企业扩产释放,导致以风华高科为代表的被动电子元件厂商业绩不佳。

野村东方国际研报指出,尽管风华高科通过加速产品高端化进程和车规级客户开发、优化原材料采购和提升材料自产比例等手段抵御市场逆风,但仍难以改变公司整体业绩颓势。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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